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4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12-26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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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關于支持東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加快推進釩鈦磁鐵礦資源綜合利用的建議》(第004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全力支持循環經濟產業園區用地保障”的建議
為進一步加快東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2022年12月19日,東區政府向市政府申請對高梁坪園區約930畝彈性工業用地進行規劃調整,編制了《攀枝花市高梁坪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西翼部分土地及局部道路線型規劃調整論證報告》(以下簡稱《論證報告》),《論證報告》將有關彈性用地和非建設用地調整為工業用地用于園區建設,符合我市在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現行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彈性用地的管控要求,擬調整事項符合有關規劃、政策規定,利于發揮土地價值、盤活棚改土地、拉動高梁坪園區的開發建設活力,規劃調整必要性較為充分。2023年6月8日,《論證報告》已經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2023年第3次會議審議,并已經市政府批準實施。此外,雙龍灘固體廢料填埋場已經納入我市正在編制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二、關于“合理調整區域棚改用地納入項目用地”的建議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8年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18〕13號)中的“屬地政府作為棚改實施主體,與大企業共同推進棚改項目實施”有關要求,攀鋼集團等大企業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公房及周邊土地屬企業固定資產,就該部分產權的移交問題,需由屬地政府與攀鋼集團等大企業協商解決。我局積極配合各屬地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一步加強與攀鋼集團溝通、友好磋商,本著互惠共贏的原則,努力實現土地資源高效利用。同時,屬地政府是大企業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主體,待屬地政府與大企業棚改土地權屬問題解決后,我局將及時開展規劃調整、土地出讓等工作,促進大企業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范圍內騰空土地的開發利用。
三、關于“攀鋼對循環經濟產業園區的資源支持”的建議
東區循環經濟產業園毗鄰朱蘭采場,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經了解,攀鋼礦業公司愿意與產業園內企業合作,東區政府已與攀鋼礦業公司達成初步一致意見,并擬定了資源供應合作協議,但目前暫未簽訂,如未來進行合作,需遵守攀鋼礦業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
感謝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支持、關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7月27日